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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陕西日报
4月24日记者获悉: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从荣誉激励、生活保障、就业创业、健康服务、住房优待、教育优待、文化优待、交通优待、社会优待9大方面对相关优待政策进行细化整理。
在生活保障方面,健全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抚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人。进一步健全优抚对象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建立失能、半失能困难优抚对象日常生活帮扶机制。
在就业创业方面,建立就业困难优抚对象工作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动态掌握优抚对象就业情况,加大提供优质岗位力度,落实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政策,积极开展就业创业精准化帮扶。对参加作战、维和、反恐、边海防维权等任务,以及长期在艰苦地区服役、从事军队高风险特殊工作、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的符合安置条件的现役军人,给予倾斜照顾。
在健康服务方面,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疗健康优待体系,按规定开通优先服务窗口,为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提供挂号、就诊、检查、缴费、取药、住院等优先服务。远离军队医疗机构的小、远、散单位现役军人及享受优惠条件的随军随调家属,可纳入地方医疗服务体系。
在教育优待方面,现役军人因工作调动,其子女随迁转学应当妥善安排。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等在中考、高考时,按规定予以降分或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规定享受复学、调整专业、专升本、攻读研究生等优待。(记者 刘芊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