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开展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陕西版权微信公众平台

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

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各相关单位:

为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版权意识,积极推进版权强国建设,按照国家版权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陕西省版权局决定于2022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在全省范围集中组织开展版权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突出指导思想

各市(区)、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版权事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用心用力用情组织好新闻宣传、文化培育、意识提升等各项主题活动,全面呈现版权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服务改革开放大局、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紧扣宣传主题

要围绕“全面开启版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主题,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作为版权宣传工作的着眼点,结合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做好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各环节重点工作宣传报道,宣讲阐释“十四五”期间版权工作的思路、目标、任务和举措,让建设版权强国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期盼和积极行动。

抓好主体活动

结合版权服务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做好打击侵权盗版案件、软件正版化、著作权登记、版权示范创建等工作成果的宣传报道。立足陕西省版权工作实际,突出版权工作重点,紧扣版权热点事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促进版权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各市(区)、各相关单位要参照省版权局主体活动内容,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筹划组织,积极探索通过图文音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普及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尊重版权、崇尚创新的意识,为开创版权强国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舆论支撑。

做好安全工作

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地开展版权宣传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形式主义,注重对网报刊台、论坛活动等宣传阵地的规范化管理,夯实主流思想舆论,务求宣传实效。

及时报告活动成果

省版权局将通过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陕西宣传网、陕西日报、“学习强国”陕西学习平台、“陕西版权”微信公众号等全面跟踪报道宣传周期间举办的各项活动。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市(区)、各单位于2022年4月28日12时前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省版权局。


陕西省版权局  

2022年4月12日


联系人:何  瑛  张  亮

电    话:15202928861  18092897989  029-85223816

邮    箱:sxbqc@163.com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396号秦电大厦1321室

编辑: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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