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紧急通知 对涉疫医疗废物必须做到“日产日清”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西安日报

3月8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强化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对涉疫医疗废物必须做到“日产日清”。

涉疫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置、医疗废水处理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通知要求,各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把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精准施策,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等规范分类收集和转运处置医疗废物,做好医疗废水处理和监测,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确保万无一失。

积极指导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做好运行管理和维护,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辖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集中处置各个环节的卫生防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各个环节的人员防护及医疗废物病毒消杀措施要按照法规主动接受卫生健康部门指导。

总结上一轮疫情防控经验教训,切实提高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能力和效率,严密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准备。落实好相关医疗废物处理、转运等有关要求,对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医疗废物,清运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48小时,确保规范、及时、高效收集处置医疗废物。

科学研判,提前做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准备,对本辖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设备开展一次监督检查,督促应急处置企业按照规范改造、完善处置设备设施,做到有备无患。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设施能够立即投入使用。

突出重点,强化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环境管理。以定点医院、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隔离场所等为重点,指导相关单位强化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与末端消毒,杜绝医疗污水未经处理或者超标排放。充分发挥国省控自动监测设施的作用,按照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相关应急监测工作。充分发挥自动监测站数据的应急预警作用,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报告。


编辑:刘潇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陕ICP备16011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