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月1日起 通行费减免优惠均通过ETC车道实现

发布时间:   作者:苏怡  来源:陕西日报

11月28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通过ETC车道系统实现。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我省将于今年年底前取消与7个邻省(区)的21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后,收费车道将主要依托ETC系统实现电子不停车快捷缴费。安装ETC设备的用户可以享受不停车快捷通行全国高速公路。

随着ETC的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70%车道将改造成为ETC专用车道,只留1至2个混合车道。在高速公路通行高峰期间,将引导未安装ETC设备的车辆绕行普通公路。因此,交通运输部门建议机动车辆(除高速公路禁止通行车辆外)所有人或使用人尽快到ETC发行网点办理、安装ETC车载装置。

据了解,我省境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10余家银行所辖ETC合作发行营业网点及高速公路ETC发行服务网点均可预约、上门、现场免费办理ETC车载装置(ETC用户卡及车载电子标签OBU)业务。同时,西安市区首家交通系统ETC自营发行服务网点,已在陕西交通集团西安绕城高速高新区收费站建成并投入使用。过往市民在上下绕城高速时,可直接进站办理ETC的安装、充值、售后服务等业务。


编辑:庞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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