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建厅通报10家房产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

发布时间:   作者:吴桐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吴桐)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4月25日发出通报,公布全省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专项检查情况,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不正当经营行为。

针对近期部分地市房源紧缺、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全款购房客户优先、拒绝公积金贷款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4月17-20日,省住建厅组成四个检查组分别赴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榆林、汉中、安康、西咸新区8个地区开展了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专项检查。

据了解,本次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赴项目实地暗访等形式,随机对全省8个地区的万科金域蓝湾、紫薇花园洲、宝鸡恒大御景湾等部分在售房地产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捂盘惜售、设置全款优先选房、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高于物价部门公示价格销售房屋、未公示房源上市计划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检查通报显示,全省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总体运行良好。针对个别热点城市由于受住宅用地紧张、人才引进、高品质房源增加、个别媒体不正确导向等因素影响,造成局部短期内出现房价波动等问题,检查组要求当地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灵活掌握指导监管方法,及时出台应对措施,加快房源供应,确保市场平稳。通报显示,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遵纪守法、恪守承诺,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依法诚信经营。部分楼盘仍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公开销售,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房屋销售价格与物价部门公示价格不符;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捏造虚假信息哄抬房价;在购房人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下,不支持或变相阻挠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省住建厅强调,各地一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本次存在不正当经营行为的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法采取警告、暂停使用网签系统、罚款、降低企业资质等处罚,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将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二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市场过热地区要实施精准调控,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作,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确保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要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积极加强与价格、工商、公积金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查处机制,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四要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引导媒体正面、客观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政策措施,严厉打击各种负面炒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五要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各地公积金中心要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规范贷款业务流程,简化项目备案手续,缩短公积金贷款放款周期,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贷款需求。

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情况如下:

西安地区:陕西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世融嘉境(世茂都)项目、陕西霈博实业有限公司天浩上元郡二期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陕西中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宝北岸美域项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卖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陕西盛世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亮德文郡项目,未取得地下车位预售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对外租售。

咸阳地区:陕西裕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国右岸项目,购房人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下,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

西咸新区:陕西方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枫溪美郡项目,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已售房源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咸阳德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德杰秦岭北麓二期项目,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已售房源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通过捏造虚假信息哄抬房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不支持公积金贷款。

榆林地区:陕西国信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央公园项目,未办理公积金备案,不支持公积金贷款。

延安地区:延安海丽置业有限公司海丽金爵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销售。

汉中地区:汉中昊德置业有限公司枫桥茗苑项目,合同条款约定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资金监管。


编辑:张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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