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整体保护、系统治理、干支结合、纵深推进的要求,着力推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投入资金提质增效。
一是陕西黄土高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成效明显。省级财政累计投入黄土高原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试点资金23亿元,共支持项目210个,新增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979.18平方公里,减少年入黄沙1948.13万吨,新增雨洪调剂能力4985.25万立方米/年,森林覆盖率提高3%,试点地区脱贫任务全部完成,年粮食增加产能5229.17万公斤,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综合整治修复42座。
二是陕西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示范工程持续推进。2020年,陕西黄土高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扩展为陕西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示范工程。按照省级专项资金计划,省级财政筹措资金9亿元用于示范工程,现已累计投入6亿元,其中2021年投入3亿元,重点支持黄河干流流经的延安、榆林、渭南和韩城等4市13县开展土流失治理、水污染综合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沿黄沿岸复绿等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示范工程5大类52个项目,确保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构建示范工程方案制度体系。2021年,制定《陕西省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示范工程工作方案》,要求相关市县以该方案为基础,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方案,形成上下衔接、左右配合、具备本地特点的陕西黄河示范工程方案体系。目前,各市县正在积极推进方案体系建设。制定《省级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工程联合议事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相关省级部门,为共同推进陕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工程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运用绩效奖励引导提升保护质量。为提高各地市做好示范工程的积极性,2019年,陕西财政组织对“两市一县”黄土高原山水林田湖草修复试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给予延安、铜川、富平等3个市县绩效奖补资金5000万元。后续,还将坚持资金分配与绩效成绩相挂钩的政策机制,对示范工程绩效评价靠前的市县实施奖励。
下一步,陕西财政将继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各项工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快完成方案体系建设,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督促市县加快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深入总结示范经验,树立样板示范典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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