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按照中省最新防控政策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宝鸡市春节前后“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通告如下。
一、春节期间拟来宝返宝人员要主动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说明离返地点、来宝返宝时间、交通工具等。来宝返宝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来宝返宝后积极配合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
1.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以外区域)来宝返宝,陕西省来宝返宝人员持陕西健康场所码绿码自由通行,外省来宝返宝人员需查扫陕西健康场所码、查验大数据行程卡。
2.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县级市、市辖区、旗,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或街道)来宝返宝人员,落实集中隔离观察14天管控措施(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起算),期间第1、3、7、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县、县级市、市辖区)其它区县来宝返宝人员,查验陕西健康场所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通行。
4.社区(村)要建立外来人员(含返乡人员)排查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分类落实风险人群管控措施。
二、高铁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口和跨省公路交界处设置疫情防控查验点,查验来宝返宝人员大数据行程卡和陕西健康场所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分类处置。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县、县级市、市辖区)来宝返宝人员同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就地核酸采样并登记相关信息后正常通行。
三、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等文博场馆,旅游景区,网吧、歌舞厅、影剧院、棋牌室、洗浴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全面恢复营业,实行“预约、错峰、限流”管理。个体诊所恢复营业,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
四、隔离对象及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发热门诊患者,境外入境人员,国内重点地区(有病例发生的县、县级市、市辖区及边境城市)返回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学校托幼和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客运服务人员,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文博场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出租车、网约车、货运车辆司机及三轮车拉货人员,农贸市场关联人员,药店购买“退烧、止咳、抗生素、抗病毒”药物人员,外资企业工作人员,物流快递从业人员,冷冻食品及进口货物从业人员,机场转运工作人员,养老和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医废处置场所从业人员,殡葬场所工作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等21类重点人群要严格按照规定频次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五、春节期间提倡少聚集,倡导电话(微信)拜年,提倡“喜事、丧事、宴事”向村(社区)报备,尽量控制规模。进入村、小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文博场馆、旅游景区等各类公共场所、密闭场所、可留宿场所人员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查扫陕西健康场所码、查验大数据行程卡”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六、继续控制庙会、民俗、文化等非必要聚集活动,室内线下会议、论坛、培训等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原则上不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代表参加。
七、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戴口罩、勤洗手、不握手、用公筷、分餐制、多通风、常消毒、打疫苗、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避免与他人接触,及时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接触境外商品、包裹、邮件、冷链物品等,要规范佩戴口罩和一次性乳胶手套,打开外包装前先消毒并尽量在户外进行,接触后要及时用流水洗手或进行手消毒。
八、继续把外防输入作为重中之重,夯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疫情防控“四方责任”,配足配强防疫力量,做到防疫工作24小时不间断。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要求,毫不放松抓好人、物、环境同防,营造“人人参与、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分类防控,切实做到管控对象不漏一人,严禁疫情防控政策“一刀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九、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官方通报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积极配合执行疫情防控政策,服从防疫人员管理,如实履行相关报告报备责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