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省税务系统联惩失信、打击虚开的总体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陕西省税务局将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推动联合惩戒作为落实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自2014年10月公布第一批“黑名单”以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黑名单”案件达803件。其中,偷税案件27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案件776件。近年来,我省税务系统加大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案件的信息公布和联合惩戒力度。2017年我省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数量位居全国第一,有力打击了虚开、偷税等违法失信企业的嚣张气焰,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与此同时,全省税务系统依法依规对“黑名单”当事人采取更加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和高频次税收检查等措施。2014年以来,全省税务系统对“黑名单”当事人实施内部惩戒799次;对直接责任人注册登记的其他纳税人信用降为D级25户次;严格控制发票领用791户次;从严办理出口退税2户次;缩短纳税评估周期18户次;提高税收检查频次21户次;其他惩戒措施4户次。我省税务系统将公布的803条“黑名单”信息及时推送至公安、海关、工商等同级相关单位,实施限制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等联合惩戒措施,进一步强化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共同加大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实现了纳税信用体系与社会信用体系的融合联动。
今年下半年,我省税务系统将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把打击虚开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市级及以下稽查部门案件查办的指挥,提高受理案件的反应力、查处案件的打击力、案件曝光的影响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反馈及交换机制,及时掌握涉税违法活动动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多部门整治合力,确保打击虚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记者 王向华 见习记者 赵莎莎)
编辑:张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