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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银宝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通讯员 杜银宝)10月16日,国务院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于清至民国时期的米脂常氏庄园入选。至此,陕西榆林市米脂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4处。
据悉,常氏庄园位于米脂县城东北12公里出的银州街道办事处高庙山村柳沟北侧,与白家塔相对。由东院(1号院)、中心宅院(2号院)、北院(3号院)三个大型窑洞院落组成,占地面积5001.55平方米。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常步霄购买东院5孔接口子土窑洞并扩建为四合院,1906年常步霄之子常维兴(新)动工兴建中心宅院,常维兴(新)去世后,由长子常英经营完成并于1913年建成北院。至此,历时8年常氏庄院三处院落全部建成。主人常维兴三子常均和四子常俊继承中心宅院、次子常耀和五子常杰继承东院、长子常英继承北院。中心宅院坐西北面东南,由上下两套四合院组成。上院为陕北典型的“明五暗四六厢窑”,二门卷棚式于下院大门相对;下院中设大门两侧对称倒座厅房及耳房,梁柱枋檩起驾,青瓦覆顶沟通滴水,东西两偏院分别为驴棚马圈院和碾磨院。院内方石铺地。东院、北院,坐西北面东南,为典型的“明五暗四六厢窑”窑洞院落,自成体系,相对封闭。
常氏庄园建筑布局严谨、错落有致、工艺精湛,把陕北窑洞院落与北方四合院巧妙和谐结合,形成黄土高原独特的民居形式,堪称陕北窑洞四合院建筑的典范,对研究陕北民居、民俗、民间艺术有着重大价值。
编辑:米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