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金融十条”出炉!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贷款 鼓励适当延期或展期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西安发布

记者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强对疫情影响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的金融支持力度,西安市金融工作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就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于1月12日晚间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从十个方面对全市相关单位和各驻市金融机构作出要求。

《通知》首先明确了抗疫保供金融服务的三类重点支持对象:

一是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医用物资、交通物流、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等领域重点保障企业;

二是医疗、餐饮、文旅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市场主体;

三是疫情后需全面推进复工复产的承担重点项目建设的大型企业、产业链上民营小微企业、农业企业、生产制造类和生活服务型企业。

《通知》表示,要引导各驻市金融机构,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确保信贷投放稳定增长,切实加强对抗疫保供和复工复产重点领域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力度。

《通知》要求,应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信息主体的金融消费者权益。

具体而言,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的人员、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隔离的观察人员,以及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认定,确属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的,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对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已经报送的,按征信纠错程序予以调整。

《通知》鼓励驻市金融机构让利小微企业,积极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对于2022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上年同期融资成本、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且2022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排名靠前的驻市银行机构,将给予奖励。

此外,《通知》还明确提出了深化金融助企服务、普及融资支持产品、“线上+线下”提升企业获得金融服务便利度、充分发挥西安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增信基金作用、强化“政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以及积极协调全市各职能部门确定抗疫保供重点企业名录,通力合作积极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等多项细化措施。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鼓励驻市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困难的企业、个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的贷款业务办理延期还本付息。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适当延期或展期。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持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编辑:高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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