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提醒 这5种情况只纠正不处罚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西安交警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交警总队关于对受疫情影响的部分车驾管业务实行延期办理的通告》制定以下五种情况只纠正、不处罚。

1、路面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纠正、不处罚。

2、车辆逾期未检验或强制报废日期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一律只纠正、不处罚。

3、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或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注销”日期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一律只纠正、不处罚。

4、因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驾驶证“注销可恢复”日期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一律只纠正、不处罚。

5、车辆临时牌照过期(因疫情正式牌照未邮寄到位)等情形,一律只纠正、不处罚。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月10日

编辑:高思佳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陕ICP备16011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