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陵区调整疫情防控政策 每户每天可由1人外出采购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西部网

西部网讯 1月11日,高陵区融媒体中心发布消息称: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全区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格执行区县边界交通查控措施,除应急救援、外出就医、物资保供等确需通行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或离开高陵。

2.坚持非必要不出区。严格限制人员往返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建议高陵籍在外人员就地过年,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的,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3.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每户家庭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家庭成员除参与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以及经批准外出复工复产以外,一般不得外出。小区、村组、单位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疫措施,严格管控车辆进出,私家车非必要不上路。

4.鼓励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加快恢复。支持超市、便利店、生鲜店、蔬果店、药店、农贸市场、商贸企业等生活必需品保供行业全面恢复营业。鼓励孕婴店、理发店、干洗店、烘焙店、餐饮、快递网点、农资销售、银行网点等经营场所,按照“达标一个、验收一个、开业一个”的原则,逐步恢复营业。餐饮场所可通过订单外卖等方式开展无接触配送,暂不恢复堂食。

5.支持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全力保障民生保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暂停生产建设的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和仓储物流等,按照“精准、渐进、可控”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逐步复工复产。

6.严格管控人员聚集活动。不得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不得组织和参与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影剧院、KTV、棋牌室、网吧、茶室、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7.广大市民群众要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严禁聚集、扎堆、串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8.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以上通告自2022年1月11日0时起执行。

高陵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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