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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翟浩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3月26日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持会议,副主任朱静芝、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韩水岐出席。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陕西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修订草案建议稿)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关于《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宝鸡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商洛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省人大内司委关于《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决定根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宪法宣誓仪式的安排意见,要求要组织好本次宪法宣誓仪式。
编辑:张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