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系统查处一批涉疫违法案件

发布时间:   作者:郭诗梦 段承甫  来源:陕西日报

连日来,陕西省公安系统查处多起涉疫违法案件。

12月28日,曾前往西安、目前仍处于居家隔离期的商洛市柞水县舒某、左某某,违反疫情防控隔离规定,私自坐车外出被劝返,且舒某自西安返回柞水,未主动向社区报备也未做核酸检测,未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柞水县公安局依法对二人及汽车司机进行行政拘留处罚。

近日,西安公安机关民警发现,张某(女,39岁)在微信群内售卖“曲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证件,民警将其抓获并寻线抓获其上家李某(男,27岁)。经查,李某除自己使用1张外,还将其余23张伪造证件通过张某以2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向他人贩卖牟利。李某、张某伪造、贩卖疫情防控工作证明,严重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购买、使用伪造的疫情防控工作证的其余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将一追到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

12月27日上午,宝鸡市岐山县31岁男子杨某拒不配合某小区疫情防控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驾车冲撞疫情防控点,并损坏部分防疫设施。岐山县公安局凤鸣派出所依法查明了其违法事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杨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12月27日,近期有西安、咸阳旅居史的宝鸡市凤翔区张某某,途经宝汉高速凤翔出口疫情防控检查点时,不出具相关证明,拒不配合防疫查验,并辱骂工作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目前,张某某已被移交防疫部门强制集中隔离。

12月24日,贺某某途经宝汉高速凤翔出口疫情防控检查点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查验登记,擅自离开查验现场,受到治安处罚。

12月23日凌晨,董某某违反西安市《自12月23日零时起,全市小区(村)、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的规定,私自骑摩托车从西安返回宝鸡,未如实主动向社区报备行程,违反宝鸡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在微信朋友圈进行炫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目前,董某某已被移交防疫部门采取隔离措施。

12月21日,宝鸡市凤翔区张某某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返回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受到治安处罚。(记者 郭诗梦 段承甫)


编辑:高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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