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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豆腾 王彬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通讯员 豆腾 王彬)为进一步维护冬季燃气企业的安全稳定,做好燃气企业的安全工作,12月16日-17日,榆林市米脂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组织经文保民警对全县燃气企业开展了督导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长兴燃气、银州燃气、银北路液化气站等重点企业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围绕“三防”建设、一键报警、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和相关台账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部分燃气公司存在的隐患,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民警要求企业负责人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内部治安防范工作,严格落实“三防”建设要求,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做好建档造册工作,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突机制,确保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