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今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布

发布时间:   作者:郑伊琛  来源:三秦都市报

昨日,省物价局公布2018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如果发现违规收费,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

公办小学初中:服务性收费应坚持自愿原则

我省公办小学、初中,无论是农村学校还是城市学校,收费项目包括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两项。按照相关规定,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代收费均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40元/人次。其中,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学校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物价局要求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而城市学校服务性收费包括住宿费和伙食费,物价局要求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普高:健康体检费高一新生25元/生·学年

公办普通高中收费包括事业性收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三项。其中,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生学期,城市普通高中350元/生学期,农村普通高中200元/生学期的标准免收学费。住宿费则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代收费包括课本费、学生健康体检费、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课本费按照政府定价收取,根据相关规定,学生健康体检费收费标准为高一新生25元/生学年,其他年级学生20元/生学年。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标准为95元/生次。服务性收费则指的是伙食费,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职业高中:代收费收费标准同普通高中

公办职业高中收费包括事业性收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其中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和住宿费两项,按照相关规定,文科学费700元/生学期、理科学费900元/生学期。住宿费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代收费收费标准同普通高中。

此外,按照相关规定,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民办中小学: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民办学校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实行属地管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减免学费,高出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编辑:阿七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陕ICP备16011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