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获悉,经国家统计局核定,2021年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65元,同比名义增长10.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8%。比2019年前三季度增长16.3%,两年平均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5.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052元,同比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速)8.5%,增速低于全国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比2019年前三季度增长13.5%,两年平均增长6.5%,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4.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70元,同比增长12.0%,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0%,比2019年前三季度增长19.2%,两年平均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6.9%。
四项收入全面增长。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52.9%,人均11471元,同比增加890元,增长8.4%;人均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11.7%,人均2532元,同比增加255元,增长11.2%;人均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7.1%,人均1535元,同比增加292元,增长23.5%;人均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28.3%,人均6127元,同比增加534元,增长9.5%。
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前三季度,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3.5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2.81:1,较上年同期缩小0.09。
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恢复性增长。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536元,同比名义增长16.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5%,比2019年前三季度增长13.0%,两年平均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4.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673元,增长14.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7%,比2019年前三季度增长7.2%,两年平均增长3.5%,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1.3%;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867元,增长2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0.2%,比2019年前三季度增长23.5%,两年平均增长11.1%,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8.8%。
华商报记者 毛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