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报13起厨余垃圾收运违规案例 垃圾分类不规范最高罚5000元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三秦都市报

8月19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组织召开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媒体通报会,西安13起厨余垃圾收运违规行为被通报,其中,最高处罚金额5000元,最低处罚金额50元。

记者从通报会上获悉,13起厨余垃圾收运违规行为涉及碑林区、雁塔区、高新区、曲江新区和航天基地等多个区域。

其中,5月6日,碑林区雁塔北路某商场厨余垃圾混合投放被处罚3000元;

6月15日,碑林区永宁路大话南门某麻辣烫店,未规范设置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被处罚2000元;

6月4日,雁塔区陕西某慧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清运车辆,在清运生活垃圾时将已分类投放的厨余等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被处罚5000元;

6月6日,雁塔区陕西某奇环卫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在清运生活垃圾时将已经分类投放的厨余等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被处罚5000元;

6月29日,雁塔区西安某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厨余垃圾混装且无厨余垃圾标识等问题被处罚1000元;

6月4日,高新丈八北路某烤肉门店(个体经营户)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内混装其他垃圾被处罚200元;

6月28日,高新锦业路某居民小区未按规定收集、贮存厨余垃圾被处罚1000元;

6月10日,高新傅村北路某产业园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混运厨余垃圾被处罚5000元;

7月15日,曲江新区汇新路某广场内酒店未按照规定收集、贮存生活垃圾被处罚5000元;

7月6日,曲江新区雁南四路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将曲江某小区产生的厨余等生活垃圾混合运输被处罚5000元;

7月17日,航天基地西安某培训学校未尽管理责任,厨余垃圾未按规定分类收集、贮存被处罚1000元;

7月20日,航天基地东长安街某餐饮店阮某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厨余垃圾被处罚50元;

7月28日,航天基地航天中路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未尽管理责任,厨余垃圾未按规定分类收集、贮存被处罚1000元。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刘卫平说:“此次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以执法人员包抓责任为基础,突出厨余垃圾分、收、贮、运四个环节,对标垃圾分类规定开展了拉网式巡查,强化了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本次整治出动执法人员33158人次、车辆6352台次,检查6047次,检查餐饮单位20706家,检查运输车辆613台,督促整改问题1950个,立案查处367件,处罚金额632450元。下一步,将继续围绕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厨余垃圾分类标准执行不严、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通过严格执法助力西安厨余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持续稳步推进。”

(记者 李佳 实习生 李子涵)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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