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社会救助体系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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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强化兜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 上半年,共实施临时救助34.3万人次、医疗救助90.68万人次

■ 资助困难学生231.1万人次,帮助2702名救助对象实现就业

■ 累计对14.8万户城镇低保等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公租房保障

8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全省各级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坚决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面建立。我省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灾害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截至6月底,我省社会救助体系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33万人,保障特困供养人员12.9万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实施临时救助34.3万人次、医疗救助90.68万人次,资助困难学生231.1万人次,帮助2702名救助对象实现就业,累计对14.8万户城镇低保等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公租房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兜底保障责任有效履行。我省以兜底保障统领社会救助工作,截至6月底,全省已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中被纳入兜底保障的对象分别为94.67万人、2.52万人、2.49万人;连续5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51元,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830元。同时,我省对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实施“分类施保”,不断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水平。

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我省已建立省、市、县三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成立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积极推行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引导专业社会组织或团体参与社会救助,为救助对象提供更加多元的救助服务。

社会救助服务流程不断创新优化。我省各级民政部门推动将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目前已有354个乡镇(街道)通过县级政府授权直接开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审核确认工作。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小额和紧急情况临时救助实现乡镇(街道)直接审批。(记者 杨小玲)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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