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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三秦都市报
8月15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获悉,经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评估认定,2021年上半年,西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31元,比2020年同期名义增长10.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比2019年同期增长14.1%,两年平均增长6.8%,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4.6%。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47元,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20元,增长1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3%。
与全省、全国比,西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省平均水平高5444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089元。
全省10个市中,西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量稳居第一位,增速与铜川市并列第七位,较上年同期提升一位。从绝对量看,比居第二位的延安市高4080元,比末位的商洛市高10431元。从增速看,比居第一位的汉中市(10.3%)低0.6个百分点,比并列末位的宝鸡、渭南市(9.5%)高0.2个百分点。
上半年,西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全省10个市第一位,位次与上年同期持平,增速与安康市并列第九位,较上年同期后退三位。从绝对量看,比居第二位的宝鸡市(7787元)高1133元,比末位的铜川市(6418元)高2502元。从增速看,比居第一位的商洛市(15.5%)低0.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