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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锦 来源:三秦都市报
8月4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西安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并开始实施,有效期五年。
据西安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行业管理,引导企业规范化经营,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西安市住房租赁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西安市依法注册开展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企业,其信用信息的采集、审核、评价、发布及应用管理适用于该《办法》。《办法》明确,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础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
西安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西安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评分标准》对住房租赁企业进行信用信息记分管理,根据信用记分结果,评定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等级。信用信息评价等级分为A+、A、B、C、D五个等级。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实行信用激励:列入守信“红名单”;优先获得参与各类财政奖补资格;优先参与住房租赁相关试点工作;优先推荐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比表彰;其他激励措施。
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实行信用惩戒:约谈企业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暂停使用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不定期开展抽查,要求企业定期报送整改情况;限制参与住房租赁试点相关工作及住房租赁试点财政奖补申请资格;向社会公示,并发出交易风险提示;其他措施。(记者 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