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印发 信用评价等级将成企业接受激励或惩戒的依据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西安晚报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行业管理,引导企业规范化经营,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我市住房租赁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8月4日,西安市住建局印发了《西安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近年来,在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个别企业诚信度不高,发生违法违规开展住房租赁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租房群众利益的问题,妨碍了住房租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完善我市住房租赁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法规,结合西安市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情况,西安市住建局制定了《办法》。

据悉,《办法》所称的信用信息管理,是指对在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依法注册开展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企业,开展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信用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

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

实行等级划分

根据《办法》,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等级分为A+、A、B、C、D五个等级,信用信息基本分为60分,实行加减分制。住房租赁企业信用分值和信用等级随着企业信用积分变化情况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动态更新,供社会公众查询。

信用得分在90分(含)以上,评为A+级住房租赁企业;信用得分在80分(含)至89分,评为A级;信用得分在70分(含)至79分,评为B级;信用得分在60分(含)至69分,评为C级;信用得分在60分以下,评为D级。

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

将被列入守信“红名单”

《办法》鼓励住房租赁企业规范管理、诚信经营,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作为对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据。

信用等级为A+级及A级的企业,将优先获得参与各类财政奖补资格;优先参与住房租赁相关试点工作;优先推荐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比表彰等。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还将被列入守信“红名单”。

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实行的信用激励方式为:按信用等级评分顺序确定参与各类财政奖补资格;按信用等级评分顺序参与住房租赁相关试点工作等。

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将被直接约谈;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将被暂停使用;企业还将被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不定期开展抽查,并定期报送整改情况;限制参与住房租赁试点相关工作及住房租赁试点财政奖补申请资格。

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得分低于50分或不整改的D级住房租赁企业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将有关信息通报资源规划、税务、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将相关信息推送信用中国(陕西西安)平台及社会房源发布网站,实现信息共享。

另外,《办法》还明确提出,信用信息管理部门在信用信息监督管理中,有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确保西安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记者龚伟芳 实习生茹梦菲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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