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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怡 来源:陕西日报
7月6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印发黄河流域陕西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启动黄河流域陕西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强调,在2020年已先期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我省将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项重点任务。专项行动主要涉及黄河干流陕西段、渭河干流陕西段及一级支流石川河各类入河排污口,主要内容为基础资料整合汇总、无人机航空遥感及图像解译、人工徒步排查、专家质控核查、排放监测、溯源分析、分类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等8个方面。
今年,我省要完成渭河干流宝鸡段及一级支流石川河排查任务。省生态环境厅自加压力将渭河全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今年的工作任务,提前开展渭河全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2022年,我省要完成黄河干流陕西段和其他支流排查任务。 下一步,我省将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排污口排查各环节工作,加强组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为此,省生态环境厅将抽调厅内相关处室、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专项负责排污口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直接能整改的,要求辖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定期整改。需要溯源后进行分类整治的,要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落实单位,按照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切实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记者 苏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