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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韬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见习记者 魏韬)《公共图书馆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新法对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将会带来哪些影响?为积极响应文化部号召、及时学习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由陕西省文化厅主办、省图书馆承办的“学习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培训班”1月4日在西安举办。
培训特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李国新教授,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西北大学杨玉麟教授,共同解读《公共图书馆法》。省文化厅主管领导、省图书馆馆长、副馆长等有关领导参加开班典礼。来自全省各地市文化局分管局长、科长,各市公共图书馆馆长,省内特邀专家学者及省文化厅、省图书馆相关部室负责人等100多人参加培训。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全虎及公共文化处处长谭佳峰分别主持会议。
培训活动为期两天,分为培训环节及交流环节。在首日进行的培训环节中,李国新教授从《公共图书馆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对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法律条文的主要内容等方面深入解读,他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大家全面了解了《公共图书馆法》的核心要义。随后,杨玉麟教授做了题为《公共图书馆办馆主体多元化》的专题发言,他认为这部新法的要点及亮点在于鼓励并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发展,而这点也正契合公共图书馆从准公共物品向纯公共物品转向的趋势。同时,这部新法也将极大程度上改善公共文化服务城乡不均衡的状况,使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平等化发展。
《公共图书馆法》是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主要涉及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管理和保障等方面,这将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编辑:金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