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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冉 王彬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通讯员 高冉 王彬)5月17日,榆林市米脂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城区派出所电话称:辖区群众捡到一只幼年猫头鹰,主动送至城区派出所,请环食药侦大队民警前来处理。
接警后,环食药侦大队民警联合森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城区派出所。经查看,确认这只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生命体征良好,未发现体表外伤,民警进行了简单救助。因其为幼鸟,尚不具备野外放生条件,遂移交动物救助站进行喂养,直至具备放生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