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年检西安多家文艺社团拟被撤销

发布时间:   作者:李济朴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文化艺术报讯(记者 李济朴)近日,西安市民政局网站发布《西安市民政局关于拟撤销社会团体的公告》,公告显示,经调查西安人像摄影协会、西安电影电视评论学会、西安市舞蹈家协会、西安市地方志学会、西安市作家协会、西安油画学会、西安文学研究会、西安市群众文化学会等59家社会团体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接受西安市民政局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西安市民政局拟对公告中59家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西安市民政局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被公告的社会组织在本告知书送达后,可在3日内到西安市民政局陈述、申辩,并可依法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记者联系了西安市民政局,从工作人员处得知,公告中所涉及的社会团体基本是3年以上未按规定进行年检的社会团体,对于未按要求进行申辩的社会团体,西安市民政局将会征求社会团体对应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否对该团体进行撤销,在此期间社会团体还是可以出示相关资料进行陈述、申辩。


编辑:职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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