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讯 (记者 霍海澎)4月21日,记者从陕西公安机关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情况通报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093起,其中大要案件18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123个,抓获A级通缉犯16人,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159人;追缴各类文物9819件,其中珍贵文物684件。2018年至2020年,我省打击文物犯罪工作连续3年位居全国前3名。
近年来,省公安厅持续强力组织部署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创新性建立了秦晋豫黄河金三角和陕甘毗邻六地市打击文物犯罪区域协作机制、盗掘古墓葬案件“五位一体”侦查方式,以及重大考古现场公安文物部门联合勘探勘查机制等工作机制。
全省公安机关持续严打震慑文物犯罪,持续强化文物安全防范。自2012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持续组织开展“鹰”系列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破获了一大批重点文物犯罪案件,有力震慑了文物犯罪分子嚣张气焰,重大文物案件高发多发的势头明显得到遏制。鉴于陕西文物大省的重要地位,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委托陕西省公安厅建设了“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承担全国文物犯罪信息的录入、审核、分析、研判工作。
针对我省田野文物分布点多面广的特点,省公安厅制定《陕西省公安机关田野文物保护工作方案》,会同省文物局持续开展田野文物安全联合巡查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完善防控措施,指导各市区探索建立公安机关多警种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田野文物大防控体系。
2018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先后破获淳化“7·20”系列团伙盗掘西汉古墓葬案、澄城“11·25”特大盗掘古墓葬案、西安“12·25”跨省盗窃及倒卖文物案、宝鸡“1·16”系列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彬州“1·16”系列盗掘古塔地宫和古墓葬案、西安“12·12”盗掘古墓葬案等6起涉案文物数量多、等级高的大案,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