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   作者:李济朴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济朴)3月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委农办相关负责人出席并介绍陕西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会上,陕西省委农办主任、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孙矿玲介绍,《实施意见》共六大部分32条,主要特点为“四个坚持”:一是坚持贯彻中央部署,切合陕西实际。既全面对标对表中央一号文件,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部署,又立足陕西省情农情,聚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等关键问题。二是坚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既统筹农业、农村、农民各方面关系,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又提出一系列注重实效的政策措施,部署一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行动,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三是坚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要工作,部署2021年必须完成的重点任务,又着眼“十四五”,突出战略性、方向性,明确今后5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四是坚持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坚持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农村改革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又聚焦省内“三农”工作的突出短板和问题,提出了一些硬措施。

农民收入偏低是陕西省“三农”工作最突出的短板,长期以来,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直徘徊在全国第26、27位左右,且绝对值差距呈逐年拉大趋势。《实施意见》提出,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并在内容上单列一项进行安排,明确具体措施,扭住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工资性收入;发展特色产业,提高经营性收入;深化农村改革,提高财产性收入;促进政策落实;提高转移性收入四个收入途径不放手,下决心下力气促进省内农民持续增收。

同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陕西省《实施意见》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实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多渠道促进脱贫地区劳动力就业;政策体系上,在稳定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逐项分类调整优化,把握好节奏、力度和时限,实现政策不留空白、有效衔接。

《实施意见》围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从保总量,保证刚性需求;保多样,满足多元消费;保质量,实现安全供给三个方面作了安排。

 此外,加强乡村建设是补上农村现代化短板的重要抓手。《实施意见》将乡村建设作为一项行动提出来、在重要位置摆出来,就是要不断地加强建设、持续改善,让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实施意见》把深化农村改革作为一个部分单列出来,就是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活力。

“总的来说,陕西省《实施意见》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措施得力、亮点较多。” 孙矿玲说。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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