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流行一种怪有意思的说法叫名人“书法”,它对应的是书法名人,而且似乎名人的“书法”比书法名人的书法更被人看重,更有价值。这似乎又在于名人书法与书法名人两个词里,人们更偏重于名,次之才是书法(或字)。当然若如苏东坡那样文与书“双雄”:既是一流的大作家又是一流的大书法家,那么肯定他的书法要比单纯是名人或单纯是书法家的人的字,会更加被人推崇。不过,我现在要说的是名人“书法”(字),即那些不是书法家的名人和他们的字。
按照前此我给出的书法家条件看,我把没有进行过专门的书法训练及其没有书法基本功的野路子江湖派的字称作本来意义上的丑字;现在仍然按照这个标准去看,与江湖派的丑字最靠近的便是非美非丑的那么一个广大领域。能写这种字的人多得无数,其基本人群除了最不地道的“江湖派”和与之相对的另一极端的书法家,处在二者之间的能拿毛笔蘸着墨在宣纸上写毛笔字的都算。就整体而言,这部分人写毛笔字,既不像江湖派那样胡折腾,也不像书法家那样有技术功力和传承来源,他们好一些的接受了书法的初步知识,且按照他所了解的初步知识练习写字,有的甚至练得有点体会,写得也看得过眼,还有的通过临帖摹碑,进入了准书法层面(向书法家迈进)。而这个广大的人群里绝大多数是没有什么名声也卖不了字的,但其中一极小部分却因其是名人而被捧上了名人“书法”(字)的高位。但是,他们并没有书法家的书写技术和功夫,他们写出来的依然是字,而不是艺术属性的书法。尽管他们不像逮住几个象形、会意字瞎折腾、胡乱涂画丑字的江湖派,可他们却能借着在别的领域的“成王”威势,毫不客气地在书法领域里大行其道。他们是来自社会名流中的书法“江湖人”。诸如表演艺术家、大牌作家、著名企业家,像唐国强、姜昆、赵本山、莫言、马云等等。他们虽然在自己的领域里出类拔萃,但于书法,他们依然不在正道上。当然,这类人中的书写者(可以称为书写者),不像江湖派那么“江湖”,他们有他们的名声撑着,有“团队”吆喝着,因而完全不像江湖派那样去费力兜售他们的“作品”。他们好一些的或许有一点书法基础训练,有点写字功底,但起码在尚未成为社会名流之前,他们从来都没有想过会成为“书法家”,也照样没有想过通过写字扬名和“创收”。他们大多是在某个方面“出人头地”之后,因为名声太大的缘故,则有意无意地被社会潮流推着,被动地以名人的名义被人邀请题匾、写字,于是也就稀里糊涂地写着写着成了“书法家”,不光挣了不少银子,也收获了书法艺术的盛名,而且久而久之,连他们自己也都相信了自己成了书法家,而且还把字的没有来路当成了个人在书法方面的独树一帜,晕晕乎乎地不知身在何处了。
其实,名人的字,还可以再分为好的和差的两种,做文字工作的名人的字一般会好一些,不做文字工作的名人的字一般会差一点。然而,再好也到不了一般书法家的水平,而差的则几乎与江湖派无异。我之所以没有把这种写得差的名人的字归到江湖派的胡乱涂画类,因为他们的身份是名人,在更多的方面他们更具有名人的一般特征,所以我最终还是把他们归到名人“书法”类里。
社会名流的字被社会广泛误读为名人“书法”,相对于书法名人,且与书法名人一样甚至在市场价格上还超过了书法名人,成为与书法名人并立在书法市场上的两个高标,被众人追捧,受收藏者“青睐”,而且有时还非常火,例如莫言得诺贝文学奖时的一副字竟然卖到了600万元。为什么呢?其真实的原因并不在书法本身,而是在书法之外。这一点我在《书法美学解析》一著中作过分析:“这一方面有官员和社会名流自身主观方面的因素,但也不完全是他们本身造成的,更为主要的是人们的书法审美不健康心理(趋向社会强势)和非理性因素的影响,这才是根本的原因(312页)。”正如孙过庭在《书谱》中所言:“或凭附增价,身谢道衰。”待到名人的名声衰退时,其售价便可能会一落千丈。因而,我相信,凭借着社会身份浪得书名的社会名流的字,终会水落石出般地回到原形。这当然要等到大众审美水平普遍提升和理性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的时候才行。
当然,话说回来,写字是每个人都具有的权利,无可厚非,这是其一;其二,无论是谁也都可以卖字,只要有人愿买,谁都无权干涉。再说,名人有名人的效应,许多人其实可能把名人的字或当作纪念品收藏,或当成奢侈品去炫耀,他们并不是看重名人的字,而是看重名人的名。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这怪不得名人?另外,对于名人来说,闲暇之际,学习学习书法,一则可以修身养性,另一则可以调节生活,更有意义的则体现了对我们书法文化的热爱和向往,而且也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对书法的热爱和支持,本来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但问题在于把这些名人写的不是书法的字当书法去看去买去炫耀,误导的则是大众对书法的正确认识,害的是中华独特的书法艺术的名声,影响的是书法艺术的纯洁性和高雅的品质。单就社会名流的字对书法生态的现实影响的性质而言,与野路子“江湖派”的胡乱涂画是一样的,都是书法生态里的杂草,因而同样应该警惕,尽管有它的受众,但它不是书法,这一条必须要讲清楚。
至于官员书法,客观地讲有真正成为书法家的官员(古代书法家主要来自有文化的官员——士文人),也有既是书家又是官员的双料人才,但现实中,更多的则和名人“书法”相类似,是因为官当得有影响,而以字当书法,在书法市场里打捞名与利的。(元博论书连载之三)
元博论书
名 人“ 书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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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元博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