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陕西日报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1年1月2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王旭光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陈光明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勇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姜涛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鸿鹏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虹娟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闫宏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杨靖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

朱红旗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文军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

刘莉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刘亚洲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解小英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陈光明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姜涛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徐大彤为陕西省公安厅厅长。

(三)

任命:

王志锋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四)

任命:

高延文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诉审查庭)庭长;

赵进轩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乌新刚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韩彦云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薛志强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海峰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胡晓晖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勇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李旭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贾黎明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满德利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韩彦云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高延文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海峰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进轩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桂红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李旭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纪年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王西京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建平的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军的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编辑:庞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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