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花695万元购得司法拍卖房 两年过去了迟迟难收房

发布时间:   作者:陈思存  来源:华商报

近日,西安市民谢先生向华商报反映称,自己两年前通过网络竞拍695万元购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至今还收不了房。

>>房主:695万购得法拍房 两年多无法交房

西安市民谢先生称,2018年9月,他看到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在阿里拍卖平台司法拍卖房产比较符合自己需求,便以最高出价695万元,以公司名义购买了位于西安城北东方濠璟商务大厦的这套拍卖房产。交完钱之后,法院出具了《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陕0902执80-3号>,裁定书确认该院所拍卖的房屋产权归谢先生公司所有,可持该裁定书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过户。

2018年9月18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到西安市不动产登记和东方濠璟商务大厦的物业公司下发《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过户和开通物业服务等,但东方濠璟商务大厦物业公司拒绝协助开通物业服务。物业称该套房产权仍在开发商名下,必须由原房屋所有权人或债权人、新房屋买受人共同到场,才可以办理前期物业合同。

2019年3月1日,该项目开发商对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提出异议、复议被驳回,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后,谢先生仍然办理不了入住手续,装修也受到物业公司阻挠,所在楼层电梯不开、材料运送不进去。

>>物业:没有接到委托手续和授权 无权处置开发商资产

9月24日上午10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东方濠璟商务大厦,发现谢先生所购楼层电梯按钮被设置,需从其他楼层才能进入。

针对此事,负责东方濠璟商务大厦项目的西安璟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物业不交付的原因是,这套房产权是开发商的,物业没有接到委托手续和授权,所以没有权利处置开发商资产。该负责人称,2018年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来执行时,物业就告诉法院执行人员需通过开发商或被执行人将产权交付给新购房者谢先生;物业曾当面询问法院执行人员,谢先生所拍卖房屋的695万元房款是否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暖气费等,法院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按照拍卖约定,所欠物业费均由竞买人承担。该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欢迎谢先生公司入驻,也欢迎他在办理物业费欠款和暖气费之后签订前期物业合同。

这位负责人介绍,谢先生所购买的这套司法拍卖房,目前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物业公司没有明确指示和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而且谢先生所在公司以“排除妨害停止侵权”为由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目前已经开庭尚未宣判,所以物业公司还在等法院判决。

华商报记者致电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该院一位工作人员核实后表示,该案件上级法院已经提起执行监督程序。

>>律师:法院执行拍卖成交标的物 物业有协助腾交义务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东介绍,“法拍房”首先是经债权人起诉,人民法院核实债权,债务人存在确定应履行债务后,经判决生效后对债务人名下不动产经查封冻结依法拍卖处置的债务清偿方法。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条例》《最高院网络司法拍卖》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开发商的前期物业公司,在面对法院执行拍卖成交标的物时有协助法院腾交的义务。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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