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保证每市至少有本科、高职院校各1所

发布时间:   作者:王皓  来源:陕西传媒网

陕西传媒网讯(记者 王皓)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近年来,陕西持续优化高等学校布局结构,保证每市至少有本科、高职院校各1所,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人才支撑。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达168万人

据了解,陕西省现有高等院校108所,其中部属高校6所、省属公办高校58所、民办高校30所(含独立学院12所)、成人高校14所,另有军事院校6所;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3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5所、示范(骨干)高职院校6所。高等教育在学人数168万人。《高等教育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推动了陕西省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将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编制单列、专编专用

报告还指出,陕西全面下放省属高校用人自主权和高校职称评审权,实行备案制。将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编制单列、专编专用。推出侯伯宇等一批师德典型和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带动高校涵养良好的师德师风。全省现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7822人,具有博士学位17321人。其中“两院院士”44名、“千人计划”223人、“万人计划”146人、“长江学者”127人、“优青”33人、“杰青”74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61个。


编辑:庞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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