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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喜顺 来源:陕西日报
陕西日报讯(记者 喜顺)8月4日,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8月1日起,调整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汽车类考试收费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次520元降至510元。
《通知》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组织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考试时,收取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具体收费进行下调。汽车类考试费价格调整主要集中在科目三,即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由原来的每人次160元降至150元。
《通知》规定,该收费自2020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限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