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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汉台区教育体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如下:
校外培训机构实行一校一证,一校一址的许可制度,未列入名单的均为非法办学机构,不具有办学资质。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严禁公办学校及教师参与培训机构办学活动或兼职代课。请家长为学生选择合法合规校外培训机构,科学、适度参加校外培训,保护好自身权益。
举报电话:区教体局纪委 0916-2539251 区成教办 0916---8111568
汉台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公布如下:
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得开展宣传、招生活动,不得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请家长为学生选择合法合规校外培训机构,科学、适度参加校外培训,保护好自身权益。举报电话:0916-8111568
汉台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