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陕西日报
按照《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陕字〔2019〕94号)要求,相关牵头整改负责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目前,省级部门负责整改的有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经各牵头单位现场验收,现予以公示(第一批)。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期为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6日。
联系电话:029-63916230
邮箱:sxhbdcb@163.com
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