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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红中 来源:西安晚报
西安晚报讯(记者 张红中)6月30日,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关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结束集中登记挂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据悉,陕西超标电动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于6月30日结束,自助挂牌继续开放。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处室民警表示,根据现实情况,全省(除宝鸡、咸阳、渭南)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于2020年6月30日结束。另外,宝鸡、咸阳、渭南三市因超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集中登记挂牌期限,具体事项由三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外发布通告。除此之外,陕西省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的自助办理功能,继续开通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各地尚未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用户可以进行自助办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受集中登记挂牌期结束的影响,可以到当地车辆管理所和有关社会代办机构正常办理登记挂牌业务。
采访中,陕西省公安交警部门表示,7月1日以后现场集中挂牌将停止,超标车通过网络平台自助功能依然能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