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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彬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通讯员 王彬)《米脂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及撒路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以来,米脂县公安局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手段,采取集中宣传、入户宣传、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开展了禁限禁放宣传工作,得到了群众的积极回应和普遍赞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个别群众仍抱有侥幸心理,依旧在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020年5月22日上午,米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听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后,迅速组织警力循声赶到现场处置,并在米脂县织女渠官庄路段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薛某查获,民警立即责令当事人薛某停止燃放行为,并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米脂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及撒路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薛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米脂公安提醒广大群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米脂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及撒路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