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召开的政协第五届汉中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汉中市政协委员、民建汉中市委员会副主委何耘将提交“关于加大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的建议。
汉中历史悠久,生活在这片沃土的历代先民,给我们留下了众多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汉中市“非遗”保护工作从2007年启动以来,经过文化部门不懈努力,已摸清并掌握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种类、数量、分布区域和存续状况。截至2019年底,汉中市被列入国家级“非遗”项目6项,省级65项,市级91项。此外,各县区也相继公布了各自的非遗保护项目和传承人,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保护体系,使得一些濒危的非遗项目有了良好的、绿色的生存环境。但同时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在传承保护过程中也体现得较为明显,这些问题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进一步重视,加大力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何耘认为,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工作力度不够。部分区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缺乏正确认识,重经济发展,轻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对传统文化的悄然消失并未足够警觉,缺乏对濒危项目和优秀艺人抢救和保护的意识。有些区县重申报,轻保护,轻传承,一旦申报成功,便放任自流,不闻不问。
投入不足,经费短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是根本保障。目前,市直及各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少,一些已经列入国家级的非遗保护项目,保护经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与其他地市相比,差距太大。保护经费的严重不足,制约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
传承人难觅,专业人才匮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靠口传心授的形式来传承和发展的,主要由民间老艺人通过带徒授艺的形式来继承和发扬。老艺人年老体衰,技艺缺乏吸引力,项目难以产生经济效益,年轻人又不愿意学习与继承的现象非常普遍。受拜金主义的影响和小农文化意识作祟,即使是优秀的项目,也难觅传承人,“非遗”后继乏人的现象令人担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须有一支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很强的保护队伍,由于编制、经费、设备等多种原因限制,一些传习机构只是对外悬挂了一块牌子,并未真正地对项目进行保护和传承,徒有虚名,形同虚设。非遗保护工作的专业人才、专门机构匮乏,青黄不接问题十分严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只有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专门保护机构、保护经费、传承人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等,才能长久而深入地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目前,一些非遗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只顾享受个人应得利益,而忽视了自己应尽的义务。一些“非遗”项目,由于现有技艺掌握人彼此之间的成见,互相倾轧,互不相让,致使迟迟不能申报。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他提出以下六点建议: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保护成果的宣传,通过集中展示、展销、汇演等形式,增强民众传承保护意识。同时,文化主管部门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当前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文化工作目标考核;政府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工作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查漏补缺,持续进行普查挖掘工作。文化部门多年来走村串户地毯式地调查,“非遗”普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由于普查人员素质、设施设备及经费的影响,普查工作还不很深入,不很彻底,需要拾遗补缺,将普查工作继续进行下去。
加大投入,强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支撑。对已列入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的项目,应在编制、经费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以解除其分身乏术、有心无力等多重忧虑。此外,政府要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编辑出版、建立数据库等给予支持、投入。如果再不及时对普查收集的原始资料诸如影像、声乐、文字进行整理、录入和出版,很多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将会遗失。
培养人才,促进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既要有一支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很强的普查保护队伍,又要不断培养和壮大传承人队伍。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主要是由群艺馆、文化馆来组织实施,要对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机构增加编制,以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长期深入开展的需要。
尽快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目前,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已经下发了一些规范性文件,但有些问题还需要在国家立法这个层面上加以解决。此外,汉中市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具有本市特色的法规或规章。
建立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不仅种类齐全,数量繁多,而且分布广泛。有必要设立市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彻底改变各自为阵、空有其名的“保护”乱象。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全媒体记者 唐伟 吴汉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