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政协委员冯丽娟:促进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助推文明城市建设

发布时间:   作者:唐伟 吴汉兴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将于5月29日召开的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政协第五届汉中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汉中市政协委员、市中心血站监察室主任冯丽娟将提交《关于促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助推文明城市建设的建议》。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测评指标之一。冯丽娟介绍,自1998年《献血法》实施以来,汉中市无偿献血工作逐年进步,年采供血总量从1999年的5吨增长到2018年的14.5吨,公民献血率达11人次/千人口,年采血量多年位居全省前三名,汉中市已实现连续20年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先后5次被授予“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

但是,当前汉中市无偿献血工作面临一些新的困难,血液库存经常处于预警状态,无法充分保障医疗用血需求,患者救治存在较大隐患。以2019年为例,全年参与无偿献血3.8万人,采集全血约13吨,同期相比献血人次减少14.5%,献血量减少20%。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由于受管控措施影响,汉中市无偿献血工作形势更为严峻,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在保障疫情期间本地临床用血需求的基础上,向湖北紧急支援血液6.7万毫升。目前汉中市血液储备一般仅有2天的量,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急需用血,血液供应将非常困难,医疗救治安全将无法保障。

冯丽娟认为,造成这些困难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公众献血参与度锐减。据统计,汉中市参加无偿献血约4万人次/年,其中,农民献血人次占总人次的50%,其他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职员(19%)、学生(6%)、医务人员(6%),公务员仅占1%,这样的格局多年来并无明显变化。汉中市在汉台区市中心广场建有献血屋1座,在北街口、市中心医院各设固定献血点1个,但市区内年献血量仅占全市献血总量的26%,其他依靠血站流动采血车到县区、乡镇街头开展,且易受季节、天气、农忙等因素影响。二是团体献血效果不理想。2019年9月在血液库存尤为紧张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紧急下发了《汉中市2019-2020年度无偿献血计划》,倡导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团体按照不少于单位在册人数的20%组织参加无偿献血,但是,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实际参加献血的人数远未达到20%的要求,有的县只有20余人,有的单位寥寥几人,部分单位甚至为零。三是缺乏激励约束机制。献血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益事业,是《献血法》规定的健康适龄公民的责任。汉中市除卫健系统对医疗单位按适龄员工的30%献血数量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外,其他单位没有对此进行考核,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此外,按照《献血法》规定,对无偿献血人员可给予适当补贴,但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撑,难以落实。四是无偿献血社会运行“通道”不畅。《献血法》第三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对献血工作重视不够,支持不多,“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行业推动”的无偿献血长效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造成无偿献血全由血站“唱独角戏”,缺乏一定的社会支撑体系。如遇到突发情况和特殊天气,采供血工作就有可能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针对汉中市无偿献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冯丽娟提出三点建议: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相关规定,各级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要进一步明确卫健委(局)作为牵头部门的责任,夯实相关成员单位职责,探索建立无偿献血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重大问题,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从宣传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献血网点优化布局等方面做好无偿献血统筹协调工作,形成推动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合力。教育部门要将献血法规政策、血液生理知识及献血常识作为学生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学校教育考核体系;财政部门要将无偿献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加经费投入;宣传部门要将无偿献血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内容;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对规划设置献血点(献血屋)、停放献血车辆予以配合并提供便利;民政、人社、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献血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协助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献血宣传、动员、组织和表彰奖励等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工作。

加强督查考核,保障血液供应。将《汉中市2019-2020年度无偿献血计划》纳入全市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强化对部门单位和县区无偿献血工作的监督,力促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参加献血的人数达到20%以上的要求,保障全市血液供应。督促县区政府切实履行《献血法》规定的职责,落实各项法律责任,建议今后在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中,增加临床用血量的70%由辖区政府负责组织落实的量化指标。同时,无偿献血作为文明城市的重要考核内容,已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建议将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加分项纳入各被考核单位精神文明考评指标,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

建立激励措施,稳定献血队伍。《献血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建议按照《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规定,借鉴外地市对无偿献血者的各项鼓励激励措施,研究出台《汉中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对为无偿献血事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结合实际细化各项措施,如对无偿献血者达到一定数量可免费游览景区、就医免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通过出台一系列举措鼓励激励公众参与献血的积极性和荣誉感,从制度上稳定献血队伍和血液供应,确保这一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全媒体记者  唐伟 吴汉兴

编辑:金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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