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记者 刘燕郡)12月10日,陕西榆林市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以及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榆林市检察机关催缴、督促收回各类财政应收款项6739万元。
公诉15起涉黑涉恶案件
在近期的扫黑除恶工作中,榆林市检察机关公诉了15起涉黑涉恶案件。榆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海峰介绍,截至目前,榆林市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90件322人,提起公诉45件324人,其中涉黑案件5件145人,涉恶案件40件179人。在公诉的15起涉黑涉恶案件中,包括榆阳区起诉的马某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诈骗案,张某某等13人强迫交易案,张某某寻衅滋事案;神木市起诉的李某等4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案,李某等22人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案;府谷县起诉的谈某某等1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曹某某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案,苏某某等9人非法拘禁案;绥德县起诉的延某等17人聚众斗殴、开设赌场、赌博、寻衅滋事案;米脂县起诉的何某等10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子洲县起诉的郭某等18人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清涧起诉的惠某等9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案;佳县起诉的刘某某等2人敲诈勒索案;横山区起诉的任某某聚众斗殴案。
追回财政应收款6739万元
榆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增卫介绍,2015年7月,国家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其中民事公益诉讼包含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包含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
截至2019年11月底,榆林市两级检察机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01件,立案147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58件,97%的行政机关能够按时回复并积极纠正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38件,已判决生效29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榆林市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共修复被损毁和违法占用林地、耕地59945亩,回收和清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64176吨,恢复黄河沿岸原状200余公里,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15家、养殖场8家;催缴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470余万元;督促查处假冒伪劣食品516千克,假药和走私药品26种7千克;督促收回国有财产、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套取或冒领国家补贴资金等各项费用5269万元;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000余万元。以上各类费用合计为6739万元。
精准化办理未成年人案件
对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榆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海峰介绍,榆林市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官办案组,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从严掌握批捕、起诉标准,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逐步实现“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
2014年至今年7月,榆林市两级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涉罪未成年人723人,决定不批准逮捕169人,占受理未成年批捕数的23%;受理审查起诉涉罪未成年人770人,决定不起诉57人,占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数的7%。此外,榆林市检察机关积极适用不起诉、适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特征,给予适度的人文关怀;在讯问时使用“温柔讯问”、“法定代理人到场”、“检察官寄语”、“亲情会见”等方式,充分体现人性化执法,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圆桌讯问、分案起诉、庭审帮教制度。
2016年至今年7月,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提起公诉347人,其中2018年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7人,比上年同期(75人)上升6%。榆林市检察机关从从心理关注、法律援助、经济救助、社会资助等方面针对被害人的不同情况提供心理疏导和经济救助。目前,榆林市检察机关已有14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人员取得了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在办案过程中利用心理学知识对其进行疏导,帮助其走出阴影。
12309平台提供13项便民服务
榆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玉林介绍了控告、申诉、国家赔偿以及司法救助工作。据了解,榆林市检察院下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对外开展综合服务,包括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三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市民可通过12309网站、12309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接受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榆林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答复”原则,制定了有效措施,确保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目前,榆林市检察院共受理各类信访141件、民事行政申诉139件、刑事申诉14件;接受群众来信56件,做到了100%回复。
在救助方面,榆林检察机关给予国家司法救助117件125人,发放救助金239.5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案件17件18人,发放救助金46万元;救助未成年人案件9件13人,发放救助金30.4万元。
编辑:金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