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校外培训机构检验合格完成备案可复课 早教培训暂不复课

发布时间:   作者:耿艳红  来源:华商网

随着中小学全面复课,西安校外培训机构也加快了复课步伐,其中碑林区教育局明确:5月11日后,各培训机构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局根据申请登记进行审核抽查,检验合格后完成备案,方可复课。面向婴、幼儿的早教培训,暂不复课。

要求建立和完善“三案九制”

华商报记者日前获悉,碑林区教育局制定了“校外培训机构春季复课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三案九制”。

三方案:培训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培训学校开学准备工作方案、上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九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教师晨午检和学生入校离校体温检测登记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病假后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各全日制中高考补习机构还要加强和卫健、疾控部门的联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制度。

培训机构做好复课前准备工作和全员健康监测,所有外地滞留人员返回西安后,均须按返回西安当日算起,在校外实施连续隔离观察14天;各机构要提前储备疫情防控所需额温计、体温计、医用口罩、防护服、手套、洗手液、消毒剂(含氯消毒剂、75%医用酒精等)、红外线消毒设备等消毒、消杀常用物资,做好全面消毒。

“方案”规定:未经批准师生一律不准返校复课;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教职工和相关工作人员确因防控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要履行报批手续,一律核验西安“一码通”和检测体温;对发热咳嗽者一律实行临时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同时,复课坚持“五个不准”:每日健康监测台账不清、底数不明的机构不准复课;无“三案九制”的机构不准复课;没有设置临时留观室、没有配备健康管理人员的机构不准复课;没有进行全面排查、未开展清洁消杀的机构不准复课;未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机构不准复课。

严禁大班教学 实行单人单桌

据了解,面向婴、幼儿的早教培训,暂时不得复课,等候省市另行通知。5月11日后,各培训机构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局根据申请登记进行审核抽查,检验合格后完成备案,方可复课。准备工作不达标的校外培训机构整改之后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开课。

碑林区教育局要求,严禁不戴口罩的人员入内,师生上课期间需佩戴口罩;严禁大班教学,实行单人单桌。孩子在培训机构期间如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培训机构须立即联系家长领回就诊,并做好跟踪随访,上课期间如发现可疑症状,由专人带到临时留观室并报告机构主要负责人,做好体温复查和登记,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带到指定医院就诊检查,并做好跟踪监测,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区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 

编辑:张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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