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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欣润 来源:各界导报
“2019年12月5日,中国银行西安方面给我打电话,说我信用卡有欠账未还。”近日,延安市安塞区王姓女子向记者反映,她名下有一张2015年被冒名办理的信用卡,而自己对办卡并不知情。
2015年6月23日,在安塞一网点取现2900元;2015年6月25日,餐饮消费260元;2015年7月6日,加油消费350元……2019年12月5日,在接到西安客服的电话后,王女士立即去中国银行查询这张信用卡流水,发现所有消费均发生于2015年,加滞纳金等共计1万余元。2019年12月6日,王女士办理了信用卡停用及电话号码变更,并将信用卡绑定手机。
王女士说,自己的身份证的确借出过,但对于办理信用卡和消费问题并不知情。“银行现在需要公安机关报案回执,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王女士说。
2019年12月30日,记者前往中国银行延安分行了解情况。一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还需进一步了解才能给予回复。可以肯定的是,办理信用卡必须本人到场激活方才可以使用。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任何正式回复。
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屈建国表示,办理信用卡必须本人亲自办理。若冒用他人信用卡属于信用卡诈骗犯罪,须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慕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