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中信息技术科目 学考政策确定

发布时间:   作者: 王智超  来源:西安晚报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0年高中信息技术科目学考政策确定。

  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具体报考方法。

  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报考对象为: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具体报考办法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其学籍所在中学报考。往届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指定的地点报考。报名时间由各县(区)或中学自行确定。

  据悉,考试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编辑:庞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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