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资料来源于各省日报,人大、政协网站或当地宣传部门,内容截至1月5日。实际时间以当地会议召开时间为准。
人民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 马丽娅) 根据官方已公布的日程,全国31省区市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陆续召开本省份两会。2018年适逢换届之年,各地新一届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的集中换班备受关注。
2018年省级地方两会1月密集召开 扎堆于第四周
根据公开报道,全国31省区市2018年省级两会的召开时间已全部公布,除新疆公布的人代会开幕时间为“拟于1月”外,其余省份召开时间均为今年1月。与过去几年相比,今年各地会议召开时间十分密集,几乎全部扎堆在下旬,其中24个省份均已公布人代会召开日期,集中于1月第四周(1月22日-26日)。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河南、四川、西藏、甘肃等省份虽暂未给出人代会召开的具体时间,也均明确在1月。
虽然目前部分省份仍未公布省级政协会的开幕时间,但一般来说,人代会和省协会基本固定为前后脚召开,政协会早于人代会1-2天。
省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 多地将首次选出省级监察委主任
今年正值换届之年,全国31省区市的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将集中调整。根据议程,各地将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除此之外,不少省份还明确,将选举省级监察委主任。
在去年年初召开的省级人代会上,北京、山西、浙江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首次选举产生了省级监察委主任。201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记者发现,天津、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等多地公布的省级人代会会议主要议程中都提到了具体的选举事项,将首次选举产生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
编辑:金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