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十项准则”|西电出台“师德规范30条”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教师工作部

西电新闻网讯(通讯员马骁)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党委教师工作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师德规范30条”——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及处理意见》(简称“师德规范30条”),并已印发成册,于近期发放至广大教师开展学习。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办好教育的基础和前提,抓好师德师风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学校历来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将其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学校坚持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并重,通过健全制度保证,加强教育宣传,选树模范典型,积极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恪守教书育人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学校事业发展贡献积极力量。党委教师工作部协同各分党委,积极推进落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明确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扎实推进、教师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以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制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行为规范”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严格师德考核,加大考察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师德建设工作的体制机制。

“师德规范30条”明确了新时代西电教师的职业规范,为教师严格自我约束、规范职业行为、加强自我修养提供了基本遵循。“师德规范”的内容涵盖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方面,既提出正面倡导、高线追求,也有负面禁止、底线要求,是对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条红线”和“红七条”等师德底线的补充和延伸。号召广大教师牢记使命、不忘初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对违反师德行为的认定、查处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各主体单位在师德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师德师风建设失职失责情形,建立违规行为的受理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师德规范30条”从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学术道德、工作生活等方面列举了可能存在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明确了发生师德失范行为后的举报受理与调查的流程和处理机制,对发生失范行为经查实后的处理办法做出明确了规定。重申了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基本原则,并对主体责任单位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未能认真履行责任,存在失职渎职失察行为的,实行主体追责制和问责制,严格执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

“师德规范30条”中同时也收集和整理了近年来发生在高等教育系统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典型案例,以发生在身边的实际案例为教材,明确高校教师师德红线,敲响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警钟,进一步发挥“师德规范”的警示作用。

教师工作部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规范30条”的学习宣传工作,并以此作为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重要载体和平台,通过新入职教师培训、在岗培训以及师德师风专题培训等形式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制定出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培训五年规划》,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教师发展全过程,引导广大教师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相结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师德楷模。通过实施“党员引领计划”“良师益友计划”和“四有好老师评选计划”等,带领全体教师沐浴道德洗礼,品悟道德力量,不断浓郁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将师德建设要求融入到教师招聘、岗位聘用、年度考核等工作中,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坚决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素养,打造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编辑:张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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