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昨日正式公布做好今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中小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明年起高中将按新审批核准特定班和特色课程班进行招生。
区县教育部门划分公办小学初中学区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统筹管理,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免试就近入学的组织实施,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划分学区,完善招生入学方案、程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确定和调整县域内公办初中、小学就近招生范围和人数,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坚持“网格化、全覆盖、无盲点、便利性”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学区划分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
优先安排本辖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学生入学
学区划分后,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2018年秋季小学入学学生原则上应为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
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确定生源
小学升初中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为每一所初中学校招生划分对口直升的小学。初中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对于辖区内热点学校分布不均的县(市、区),可根据城市热点小学、热点初中分布情况,实行多校划片。实行多校划片区域的小学、初中应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的学校。普通高中要以校为单位编制招生计划。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高中特长生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
义务教育中小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要对招收特长生学校的条件、资质、名额、程序以及招生范围和录取标准等进行审核,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统一纳入招生计划,严格控制人数,特长生计划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普通高中特定班和特色课程班招生要严格按照批复部门明确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期限,确定2018年的招生数量,严禁超范围、超计划、超期限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省教育厅将对全省普通高中特定班和特色课程班进行重新核准,从2019年起,各市(区)要按照新审批的特定班和特色课程班进行招生。
民办初中报名数超招生计划数 鼓励电脑随机派位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并对其招生确定统一时间和统一程序,其招生计划由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编制,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下达学校执行。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录取新生,不得跨市域招生;招生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要引导和鼓励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招生。
初中择校生不享受中考定向生政策
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按照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录取办法。省教育厅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起始年级原则上不得设置56人以上的大班额,确保今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普通高中从2018年起不得新增56人以上大班额,为推进选课走班教学和新课程改革做好准备。
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定向分配招生计划要在满足各市、县(区)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保优质普通高中的定向生招生计划全部完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有效化解“择校热”,明确只有属于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应届初中生才可享受定向招生资格,凡是在初中阶段择校的学生不得享受定向招生名额。省教育厅还要求,要保证随迁子女等不同群体有序入学,规范落实军人子女、公安子女优待政策(公安子女优待对象范围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查询,降分办法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
强化学籍管理 高中超计划招生将全省通报
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遏制学生无序流动。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作为学籍管理的基础数据,招生录取和学籍注册结束后,我省将进行比对分析,对于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落实定向生招生计划不到位等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处理。
重申招生规定 禁止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省教育厅重申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规定,严禁学校无计划、超计划、违规跨区域组织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招收省内其他市(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
民办学校违规招生 将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明确,对于查实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追究有关学校和主管部门责任。各地将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三秦都市报记者 张彦刚
编辑:惠茹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