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为家庭教育领域立法 构建协同机制满足科学育儿新期盼

发布时间:   作者:成艳妮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 (全媒体记者 成艳妮)5月7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刘李娜就《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2025年5月1日起,《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聚焦提升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构建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协同机制,为推动陕西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填补了陕西在家庭教育领域的立法空白。
  《办法》提出了坚持家庭教育“家国同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确保通过家庭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家国情怀,使家庭教育更好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同时,《办法》压实了家庭主体责任,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法定主体责任作出补充性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如祖父母等)的协助义务,强调家庭内部的协作机制,并细化了委托照护责任,要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被委托人的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并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针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以及家庭暴力、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办法》明确了法律责任,强化了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办法》要求家长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以身作则,注重言传身教,强调在家庭教育中要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尊重未成年人参与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同时,细化安全教育、心理健康疏导、网络使用健康等内容,增设生命教育、挫折教育条款,培养未成年人珍爱生命意识和情绪调适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明确家庭教育中应当树立性别平等观念,强调在家庭角色分工、资源分配和教育机会等方面公平对待子女,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平等的家庭成长环境。
  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亲子关系问题,《办法》要求家长增加陪伴时间,并通过游戏互动、亲子阅读、体育锻炼等方式提升陪伴质量。为缓解养育焦虑,教育、妇联等部门将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免费提供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并推动社区、学校广泛设立家长学校,常态化开展指导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此外,《办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特殊情境家庭教育需求的服务保障,如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假期托管服务和突发事件中未成年人的托管服务。
  《办法》突出体现了以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为主,充分尊重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自主性,不强加干预,重在有效发挥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和社会的促进作用。《办法》也对社会化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设立了准入门槛,要求依法登记,并制定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有序发展。

编辑: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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