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金为啥给“漏”了 网友留言要说法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人民网

“村里其他农户补贴都早已经到手了,唯独我家未补。”近期,一位甘肃网友留言说,多次去镇上催要自己家的种植补贴,都没有结果。由于西营镇接脑村提供的验收花名册和资金发放花名册,对网友家的皇冠梨种植面积漏报,导致网友未享受政策性补助。收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西营镇政府立即筹集资金向网友发放了补贴。

有话想对甘肃省委书记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武威市凉州区西营镇接脑村一组村民。2012至2014年3年的皇冠梨补贴应补650元,村里其他农户补贴都早已经到手了,唯独我家未补。2018年到镇上多次催要,每次都说是马上处理,镇上来人检查也反应上报了此事,却至今没人处理,希望能尽快给我们一个答复,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皇冠梨未补贴问题后,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凉州区委核查办理。现回复如下:经核查;您家中耕地14亩,其中种植皇冠梨2.2亩。 2013年,西营镇接脑村一组在九斗地上落实经济林栽培面积93.8亩,当年春季定植了皇冠梨。经9月份区上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为:核实面积91.4亩,虽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但成活率为71%,达不到合格地块补助标准要求(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且成活率在85%以上);2014年春季,该组完成补植补栽,8月份区上验收,合格面积91.4亩,成活率达到86%,涉及农户30户,根据区上相关政策,应按照3个批次分别落实每亩150元、100元、50元地块补助,共计300元。根据区林业局各批次补助资金下达情况,2015年5月22日,向接脑村反馈了原村组提供的验收面积农户花名册,再次安排该村核实,后村委会提供了正式的资金发放花名册,8月底第一批补助资金每亩150元由镇财政所发放到户;按照上述程序,根据2016年区上复验结果,2017年5月底,分2个批次向农户兑现了每亩100元、50元地块补助资金。 经核对接脑村提供的验收花名册和资金发放花名册,对您家的皇冠梨种植面积漏报,未享受政策性补助。您反映的问题属实。 西营镇政府对造成您家中皇冠梨种植面积漏报的原接脑村副主任高毅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西营镇政府已筹集资金于2019年3月21日向您发放了补助资金。西营镇工作人员已向您本人反馈了办理情况,您表示满意。 您若有其它不清楚事宜,可向西营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935—2350096)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想反应的是我们这边农村土地灌溉叶问题,我们这个地方比较缺水,以前还好,地里还可以种植经济作物,勉强还可以过日子,自从开始实行节水以后,可以说我们这儿已经是民不聊生了,先不说不让种植浇水多的作物,就这仅有的几亩地灌溉水源都是花钱买来的,都是高价水,特别每逢河水流下来时候,本来地刚浇完,但是你不浇也也可以,除非把钱交了就行,每年都是种着一样的作物,作物发病率特别高,再加上水费贵,农村好多人都外出打工了,高额的各项费用已经让农民对于土地望而却步,我反应得就这么多,谢谢领导的关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水费过高的问题后,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民勤县委核查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系民勤县夹河镇中坪村六社村民李某某。针对您反映的水费高的问题,2019年3月4日,民勤县委责成县水务局成立调查组对2018年度夹河镇中坪村六社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及水费收缴情况进行了核查,该社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费征收严格执行《民勤县深化水价改革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对实际用水量实行精准计量,并依据政策文件落实分类水价,水管单位据实按政策征收水费,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民勤县夹河镇农业灌溉用水严格按“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以人定地、以地配水、计量收费、水电共管”原则进行管理。依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水价改革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3〕91号)和《民勤县深化水价改革实施意见》(民政发〔2013〕109号)文件精神,民勤县农业灌溉水价执行标准如下:地表水斗口计量,标准0.24元/方;地下水井口计量,实行两部制水价,即,基本水价+计量水价,基本水价按每亩每年2元计征;计量水价按方征收,坝区灌区0.154元/方,泉山灌区0.174元/方,湖区灌区0.4元/方;地下水水资源费按方征收,0.02元/方;严格执行差别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目前民勤县执行的地表水水价0.24元/方,是经武威市成本调查监审局核定的成本水价。经测算,红崖山灌区亩均水费为99.75元,其中坝区89.42元,泉山区96.31元,湖区119.72元,不存在农业灌溉水价虚高的情况。同时,为进一步巩固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成果,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县坚持“以水调结构、以水定产业、以水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积极引导群众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不断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着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调查组及时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就近几年如何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农田灌溉水费征收标准向您做了解释说明,并与您本人就中坪村六社的灌溉情况及水费征收情况进行了详细核算,您对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水费征收标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向民勤县水务局咨询。联系电话0935-412224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理解。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的一名群众,之前在当地领导留言信箱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里反映过我所住小区(锦绣家园)停车费较高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回复。锦绣家园位于白银市白银区西山路701号,小区自入住以来先是以400元/月、10元/天上限(也就是300元/月)收取地下停车费,现又以300元/月、10元/天上限收取停车费,锦绣家园自开盘售房以来并未以金牌小区或贵族小区等称号销售,但是小区停车费确是白银市白银区最高。锦绣家园位置离市中心较远,开盘价格适中,买房者工薪阶层较多。因停车费较高,小区住户向当地政府反映无人问津后,住户80%的车辆在小区南门以三排的方式停放,造成车辆拥堵,因马路较窄从小区车库出来的车辆很容易和路边以及中间停放的车辆进行剐蹭,对自己和别人都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像居民小区停车费这类涉及国计民生的价格,政府定价一定要格外审慎。不适合放开的要立刻收回,或者出台补充规定,或者出台封顶的价格上限要求。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经查,锦绣嘉园小区现由甘肃花样年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服务管理,锦绣嘉园小区在规划建设时无地上停车位,只有地下停车位,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建筑开发单位的有99个,其余148个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最初建筑开发单位售房时已明确告知业主只卖不租,但业主收房后,出现了停车难的问题,为了缓解压力,建筑开发单位根据成本核算,并结合白银区其他小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300元/月(月租)、3600元/年(年租),确定收取业主每辆300元/月(月租)、3000元/年(年租)的停车费。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中共白银区委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旧大路灯泡厂半夜施工,进行大断面挖方,声音很大且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环境保护怎么保证。辛苦了一天还要听这么大的噪音,家里也有小孩,受不了。请领导重视。现在时间半夜12点24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旧大路原灯泡厂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问题后,城关区委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区城市管理局3月25日23:19前往旧大路灯泡厂在建工地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地为灯泡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当时确有存在施工迹象,执法人员找到现场负责人张某已当即责令停工,并向其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告知其夜间施工必须经环保等相关部门批准,否则不得进行任何作业行为。同时我们已协调区城市管理局今后继续加大对该工地的监管力度,避免扰民问题发生。对此,执法人员于3月26日上午9时许就处理结果与您取得电话联系进行了解释说明,您表示满意。期间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兰州公路段家属楼的住户,我们兰州公路段家属楼两栋楼,河北交警大队一栋楼,还有盐场路街道陈家湾村部分住户,已经断水停暖两个多月,至今无人问津,特向您留言,希望得到您的关注。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盐场路公路段家属院和陈家湾村停水停暖”的问题后,城关区委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月27日,因盐场路街道辖区内左家湾片区供水管道爆裂,致使交警队家属院、公路段家属院及陈家湾村开始出现停水停暖,约140户居民生活受到影响。停水发生后,街道和社区自1月28日起,首先积极联系洒水车为居民持续进行送水,同时经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多方协调,供水方甘肃长城物业与用水方甘肃省兰州市公路段同意共同协商解决停水事宜。3月8日上午,通过在街道召开协调会议,已达成如下处理意见:1.由甘肃长城物业公司牵头,寻求施工单位和人员共同进行工程预算;2.由用水方甘肃省公路段、部分村民共同负责分摊施工费用,现正在等待出据维修预算阶段。届时街道将组织并经公路段及相关村民对费用认可同意后,尽快开展维修作业。期间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文化艺术网观点】


编辑:职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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