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中国记协发布了《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和《关于第二十九届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报送通知》《评选办法》,可从中国记协网下载),启动了今年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近日,记者就评选工作中大家关心的问题,采访了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近年来,评奖办公室每年都对《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进行修改,今年主要作了哪些方面的修改?
答:根据中央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总体要求、当前新闻舆论工作实际以及新闻界的意见,今年评奖办公室对《评选办法》主要作了九个方面的修改。
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内容纳入评奖宗旨;将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四力”要求列入评选标准。
二是增加了对“新闻工作者”界定的相关内容。强调参评中国新闻奖的参评作品为新闻单位原创,由新闻工作者采写制作,并在上一年度内刊播的新闻作品。
三是明确“首播”“首发”要求。评选标准中明确“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新闻作品,在同等条件下,特别是消息类、突发事件报道等时效性要求强的作品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四是在《评选办法》中明确对作者(主创人员)、编辑的报送要求。每件作品必须报1—3名编辑,不能空缺,同时规定了作者(主创人员)、编辑报送人数的上限。
五是规范公示流程。要求在公开网站上完整公示参评作品内容,将公示情况以及举报核查处理情况上报中国记协。
六是进一步规范自荐(他荐)作品要求。要求须获得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社(台)级二等奖及以上新闻奖且有2名新闻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士实名推荐,加强对自荐作品的审核把关。
七是加强对新闻教研机构试点报送单位的指导。要求试点报送单位按照方案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参评作品。今年还扩大试点报送单位的范围,将中国政法大学、西北大学、广西大学纳入试点报送单位范围。
八是加入媒体融合奖项内容。在媒体融合奖项评选标准中强调新闻性。
九是加大对违规行为惩处力度。根据不同的违规情节,采用分类处理的方式,增加对报送单位责任的规定。
今年的《评选办法》为什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内容纳入评奖宗旨,将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四力”要求列入评选标准?
答:中国新闻奖的评选工作要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作为评奖工作的“定盘星”。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工作队伍。增强“四力”对新闻舆论战线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集中反映了党中央对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的高标准和严要求。所以我们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要求加入评选宗旨和评选标准中,作为评选工作的总要求和总标准。
中国新闻奖是全国优秀新闻作品的最高奖,社会关注度也非常高,今年在公示环节增加了哪些监督措施呢?
答:一是在报送单位公示环节要求在公开网站上完整公示参评作品内容。公示期结束后须完整保留作品的公示地址,在申报时提供每件作品参评材料公示网页地址备查。评奖办公室将对报送单位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按要求进行公示或未保留公示网页或无法查询到公示作品情况的,评奖办公室不受理所推荐、报送作品参评材料。
二是进一步完善自荐(他荐)作品的公示要求,在《报送通知》中要求其在公开网站、个人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公告,删除“可在单位布告栏张贴公示公告”内容,加强参评的透明性,加强社会监督。
三是出具情况说明以及举报核查处理情况。《评选办法》规定的报送单位(含试点报送单位)须出具履行推荐、报送程序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内容要求列明相关推荐、报送初评组织情况和公示时间、地点(单位、每件作品网址)、公示情况以及举报核查处理情况等。
今年的《评选办法》明确“首播”“首发”要求,是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呢?
答:当前新闻舆论传播格局、舆论生态、媒体形态发生前所未有的巨变。结合媒体融合发展的实际、广播电视滚动播出的新闻实践以及新闻界的呼声,我们在《评选办法》评选标准中强调“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新闻作品,在同等条件下,特别是消息类、突发事件报道等时效性要求强的作品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强调消息类、突发事件类、首创类新闻作品要求时效性,填报首发时间,其他类型的作品填报刊播时间。同时要求参评作品的报送版本确为公开刊播的完整版本,但须注明刊播的是哪个版本,以便后期核查。
今年的《评选办法》里对媒体融合奖项的规定有哪些变化呢?
答: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适应新闻事业发展的新需要,回应新闻工作者的新期待,2018年中国新闻奖中首次设立了媒体融合奖项。经过一年的评选实践,结合调研情况,今年在《评选办法》中对媒体融合奖评选做了几方面的调整。
一是强调媒体融合奖项作品的新闻性。在媒体融合奖项总体要求中增加“新闻性”。
二是调整短视频新闻时长限制。为突出短视频新闻的特点,“短视频新闻作品不超过10分钟”改为“短视频新闻作品不超过8分钟”。
三是鼓励在自有平台设立的新媒体品牌栏目。新媒体品牌栏目评选标准改为:新媒体品牌栏目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发布平台相适应;发布量大、交互性强;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鼓励在新闻媒体自有平台设立的栏目参评。
四是新媒体品牌栏目定义修改为“新闻媒体持续发布且有固定名称的新闻板块(单元)。要求已持续发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度内发布不少于52次。”对新媒体品牌栏目的要求更多强调发布总数,不再强调每周发布三次,在文件中修改为“年度内发布不少于52次”。
今年在《评选办法》的修改中,进一步明确对作者(主创人员)、编辑的报送要求,这方面都作了哪些规定呢?
答:为落实新闻稿件编发三审制度,明确责任,防范差错,突出主创人员作用,今年在《评选办法》中进一步明确对作者(主创人员)、编辑的报送要求。
一是增加“编辑报送要求”。规定“每件作品必须报1—3名编辑,不能空缺。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作者(主创人员)、编辑人员可以重复。
二是规定集体申报作者(主创人员)、编辑的上限。明确“所有按照‘集体’申报的作品,作者(主创人员)、编辑报送数量上限为规定的主创人员、编辑数量的2倍以内。”
三是微调大体量主创人员数量。对于广播、电视、网络、新闻专栏部分项目主创人员做了增加1名主创人员的微调。通过规范对作者(主创人员)编辑的报送要求,进一步强化新闻作品的编审程序,加强对作品质量的把关。
今年的《评选办法》对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有哪些方面的新规定?
答:为进一步优化和规范自荐(他荐)参评机制,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和严肃性,在广泛征求新闻界意见的基础上,今年从三个方面加强了对自荐(他荐)参评的把关。
一是提高对自荐作品的要求。规定自荐(他荐)作品“须获得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社(台)级二等奖及以上新闻奖且有2名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人士实名推荐。”
二是增加把关环节。增加“自荐(他荐)作品由自荐(他荐)人所在的省记协、中央新闻单位、部委专业报初评委员会、中国行业报协会对其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业务水平及报送材料审核把关,并盖章确认”。
三是增加对自荐作品的初评。鉴于其他报送作品均经过初评环节,自荐(他荐)作品增加初评环节,委托《传媒》杂志社接收自荐(他荐)材料,按照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新闻教研机构试点报送单位是报送重要的渠道之一,今年对试点报送单位有哪些新的举措?
答:根据新闻界建议,自2014年起中国记协增设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等18家教研机构为首批试点报送单位,推荐作品参加中国新闻奖评选。根据新闻界建议和提名,今年将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广西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纳入试点报送单位范围。同时进一步优化试点报送单位推荐方式,将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适应媒体发展的新要求。各报送单位推荐的3件作品中2件按规定主题推荐,另1件可自选主题。2018年度规定主题为媒体融合奖项现场新闻、改革开放40周年、新闻舆论监督。
在今年的《评选办法》中,加大对违规参评报送的处罚力度,这方面是如何调整的?
答:今年的《评选办法》根据不同情况分类进行处理,同时强化对报送单位责任的规定。《评选办法》规定“如发现本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获奖作品和《推荐表》等申报材料以及相关作品刊播信息有抄袭、失实、虚报、篡改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对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不含专项初评单位,下同)予以通报批评,被通报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不得参加下一届该项目评选;如经查实存在故意造假行为,除对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外,还要撤销相关刊播单位下一年度参评资格,并减少相关报送单位下一年度相应报送数额;对有上述行为的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作者(主创人员)、编辑予以通报批评,并禁止其三年内参加中国记协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对自荐(他荐)作品也做了相应规定“自荐(他荐)作品参评的,一经发现有上述违规情况,将通报批评,且推荐人及相关作者(主创人员)、编辑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记协任何评奖活动。”
另外,在去年处罚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不含初评单位)存在对作品真实性审核把关不严格情况,出现参评作品、获奖作品和《推荐表》等申报材料以及相关作品刊播信息有失实、篡改等违规问题,一经发现,对推荐单位、报送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新闻教研机构试点报送作品出现问题,下一年度核减试点报送单位名额,连续三年出现问题,取消其试点报送资格”内容,以维护中国新闻奖评选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编辑:金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