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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房景卫 来源:陕西日报
■ 对督察反馈意见涉及的45个具体问题,年底前至少完成41个问题整改,其他4个问题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整改。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移交的6个责任追究问题,由省纪委监委牵头,逐一深入调查,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陕西日报讯(通讯员 房景卫 记者 汪曼莉)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针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围绕“反馈问题彻底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的整改目标,从4个方面制定了16条整改措施,着力推进全省上下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绿色保障。
2018年11月3日至12月3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并于今年5月13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我省调整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下设办公室、整改督办组、责任追究组、舆论宣传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方案》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考核问责、加大督察执法,使全省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编辑:慕瑜